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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17年1月31日,天气暴雪
上周是我十八周岁生日,我应该记录一下来着,当时玩得太高兴所以忘了。
如此重视我的成年礼的除了学校,就只有他了,他带来了我最爱吃的麦克兰提面包,只不过这一次的面包上做了很多装饰,插满了玻璃质感的半透明蓝色花朵,和一些点燃后能散发特殊香气的长条琥珀(我之所以称之为琥珀,是因为这种状似蜡烛的透明柱状物内包裹着发光的小虫子,火焰燃烧到虫子的尸体时就会散发出很美妙又奇特的香味,还会像爆竹一样发出微小的爆鸣声)。
我也拿出我准备已久的礼物送给他。
我用棕色软牛皮和金属做了一条带链子的狗项圈,给他戴在脖子上,链子攥在我手里,我知道他不懂,正因为他不懂我才要欺负他玩。
“好紧。”
他一边嘀咕,一边用手指松一松卡扣的位置,脖子上的皮肤被勒得通红。
当然紧了,我故意的。
我问:“当我的小狗?”
他先是呆了几秒,似乎反应过来这个项圈和宠物狗脖子上的一样,终于明白我在戏弄他,他抿着唇考虑了半天,然后回答我:“不要。”
他可真奇怪,正常人只会说不,不会考虑的。
最终妥协的人是我,我把项圈摘下来,从中间竖着裁成两段窄条,两端缝上金属卡扣,再去皮料市场买一张鹿皮,做成一双鹿皮手套送给他。
会想到做手套也是因为有一天我心血来潮要跟他掰手腕,他不喜欢这个游戏,但架不住我缠着他玩,只不过我真没想到,能一只手把我提起来扛到肩上的他,居然掰手腕赢不过我,没玩一会儿就满脸通红向我认输。
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很脆弱——寒假他帮我抄写语文作业的时候被作文纸划伤了手指,居然痛得直掉眼泪,我惊呆了,更让我惊呆的是他哭的时候,从左眼睑到鼻尖到右眼睑这一条都是红的。
对不起,我接下来爬上桌亲了他,我忏悔。
我在送给他的手套的夹层里贴了一张细金属网,不影响柔软度,但可以抵御锋利器具的戳刺,这样他去工作也不会受伤了。
M017年3月2日,天气小雨(这张日记被搓得皱巴巴的)
唉,真没什么可写的,但他说记日记是好习惯,每个月起码要写两篇。
实际上我知道他会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翻我日记,因为我在正对抽屉的位置按了针孔摄像头。
我不介意他翻,因为这些日记就是给他写的,他偷偷翻我的日记,我偷偷回放他翻看时笑眯眯的表情,他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完全眯成两条线,当看到我写一些露骨的事情,他的表情就会更好玩。
他依靠我的日记来检查我有没有产生做坏事的倾向,如果有,他就会及时纠正我,比如去角斗场幻室玩。
但已经来不及了,我可以在他面前表演成乖孩子,但我知道我永远不是,我不是他最喜欢的类型,他未来一定会爱上更听话的小孩,而我会把所有幸运的小孩杀掉,剥下皮填充成标本,里面安装智能机械帮助行动,我们大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我爱他,他爱它,充满仇恨地互相依恋着。
走着瞧。
M017年3月2日,天气小雨
唉,真没什么可写的,但他说记日记是好习惯,每个月起码要写两篇。
那就回忆一下我与他正式见面的那一天吧,自从他抱着花来过我家,又无声无息消失后,我很多年都没再见过他,但在此期间,所有在学校找过我麻烦的人都被狠狠揍过。
我知道那双美丽透明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在白天他是白色的,在夜晚则是红色。
我误以为他是我的守护灵,他无所不能,让我有了为所欲为的底气。
真正见到他应该是在我上初中二年级的一天,我翘了晚自习去独自探险,在西原街一个无人问津的黑暗小巷遇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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