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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显然,她非常乐意有个男人去宿舍外叫她。
每次叫她的时候,她都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而两眼放光,小脸上神采飞扬。
这些都说明她以前没怎么谈过恋爱。
同时证明我在她心目中算个拿得出手的男朋友。
这里顺带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身高一米七三,体重超过一百六十斤,在南方人中算得上魁梧。
此外我经常理个平头,脸相凶狠,颇有点阳刚之气。
如果你以后见到我,发现我在扯蛋,那也很正常。
谁在介绍自己的时候不说点好听的?你怎么看我无所谓,总之魏文馨对我非常满意。
魏文馨那天刻意打扮了一番,穿了件真丝面料的短袖衫,一条奶白色小碎花的长裙子。
这套衣服花了她大半个月的工资,但是并不适合她穿。
她长得娇小玲珑,适合穿紧身的衣服或者运动装,显得精神。
如果换成花蕊那种高挑丰满的女孩子来穿,就会显得身材很棒,相当好看。
当然我不能说出来。
魏文馨自己说,想这套衣服都想了大半年了,以前一直没舍得买。
言下之意是为了我才买的,女为悦己者容。
我应该为之骄傲。
我也确实赞扬了一番,说得她眉花眼笑,以为自己眼光独到,可以改行去做服装设计。
送这种顺水人情,惠而不费,我最拿手了。
会说好话和会送人情,是我能在总务课生存发展的两大原因。
一出厂门,魏文馨就挽住我的胳膊。
再走几步,就变成整个人吊在我身上了。
我不反对有个女孩子吊在我胳膊上,我力气够大,只要她长得跟魏文馨一样够可爱就行。
我只是反对在这么厉害的太阳下整个人靠在我身上,而且热情如火,就像要烧起来。
我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她的鼻梁笔挺,刮起来很方便),说:当心长痱子。
按照预先拟定好的程序,我们先去吃饭。
我本来是要带她去麦当劳,但她反对,说是又贵又难吃。
这一点我很赞同,于是又提议去喜盈门。
喜盈门是附近最大的一间酒店,我也只去过几次,每次都是别人买单,每次都花上千元。
但是每次都吃不饱,回来还要泡方便面。
魏文馨问什么价格,我捡便宜的说了说,结果把她吓了一跳。
她两眼放光,拼命摇头反对,说是这么吃,要给她老爸老妈知道,一定骂死她。
记得以前小时候过生日,不过就是吃两个鸡蛋而已,也很满足。
有时连鸡蛋都没有,也没什么,一样很满足。
如果我理解为只要有爱情她就满足,那就证明我智力低下。
魏文馨的意思是她很会理财持家,是个不错的老婆人选。
既然她不肯多花钱,我也就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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