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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饭的过程中,魏文馨一直有点惴惴不安。
她在想没有邀请花蕊怕不好交代。
由此可见她那时和花蕊的关系实在非同一般。
按她们自己的话说是最要好的朋友。
后来她最要好的朋友背着她和她老公上了床,所以这种关系可信度并不高。
那天魏文馨穿了件海军兰格子t恤,一条黑色的短裙,蹬双白色运动鞋,长发松松地在脑后扎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本钱也不坏。
虽然不丰腴也不单瘦,胸部也过得去。
特别在短裙下露出的两条腿,又白又长,相当引人注目。
我觉得紧身短裙对于工厂的女孩子简直是一大创造,只要腿部没有重大缺陷的女孩子,一穿上这种短裙,凭空就多了许多性感。
就观赏性来说,一点不输于风姿绰约的白领丽人。
魏文馨这么刻意打扮,可能是女孩子爱美的天性,也可能是看上我了,女为悦己者容。
如果是花蕊,我就相信是后一种可能。
但是魏文馨,我宁愿暂时相信是前一种,免得会错了意。
操之过急,反为不美。
说是她请客,其实全由我作主。
我径直带她去了附近的麦当劳。
在美国,麦当劳如同我们街头巷尾的小吃店一样,毫不稀奇。
但是对于工厂的打工仔来说,这地方就很洋气。
不过口味不对,而且价钱如同抢劫,等闲不去受那份洋罪。
魏文馨见我带她进麦当劳,吓了一跳。
我就装出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找个位置让她坐下来,然后自行要了两份套餐。
魏文馨不知道麦当劳的规矩,还以为餐厅都是先吃饭后付钱。
所以钱也是我掏的。
但这不要紧,我根本就没打算让她请我,而是我请她。
这样一来,就算她再迟钝,也应该知道我对她有意思了。
这就是我的目的。
总的来说,这顿饭的效果还算可以。
中间我碰了个小钉子。
但魏文馨是无意的,这要怪我自己。
我抖擞精神,卖弄学问。
正像你知道的那样,我只读过一个有名无实的中专,本来没有什么学问好卖弄。
不过这些年我看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书。
像杜拉斯、徐志摩之类,勉强也知道一点。
要不我怎么敢写小说?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小说了,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
可怜魏文馨一个初中生,工作得像台机器,如何能够明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的优美意境?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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