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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高气爽的天气里,一行骏马奔驰在利国铁厂附近的旷野上,马蹄敲击着枯黄的野草,矫健的猎狗在马前撒欢,猎鹰在队伍上空盘旋。
锦衣华服的少年们信马由缰,手持弓箭寻找着猎物。
“看,大雁。”
一个面目英俊的少年指着天上排成人字形的一队南飞的大雁喊道。
旁边骏马上一个穿粉色衣服的少女引弓向天,强韧的弓弦在弓臂上滑轮的作用下被拉成了满月状,弓弦响处,一枝雕翎箭直插云霄,正中一只大雁的翅膀。
大雁中箭后却没有立刻掉落,脱离了雁群,歪歪斜斜的继续向前飞,越飞越低,看样子就要坠落在远方山上的树林里了。
“黑虎,去把大雁捡回来。”
粉衣少女命令马前的黑色猎犬。
猎犬低吼一声,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蹿了出去,朝着大雁坠落的方向。
“二小姐,您的黑虎真是训练有素,居然能听懂人言。”
英俊少年说。
“那当然,黑虎是我座下第一猛将。”
被称作二小姐的粉衣少女得意的晃着小脑袋说。
“二小姐快看,那边有兔子。”
英俊少年指着一旁的草丛大喊。
果然,一只灰色的肥大野兔支棱着长耳朵躲在枯黄的草丛中,听见声音,长耳朵转动了一下,仓皇逃窜了。
“于晓龙,还是你眼睛尖。”
二小姐笑道,说完催动骏马去追兔子,一行人紧跟其后。
***************************************************************刘子光躺在小山丘的松树下打盹,旁边躺着扎木和,安东尼和邓肯,几个人自从上次的地震事件后就成了好朋友,而且按照扎木和的意思,结成了安达,中原人称作义结金兰,四个人中扎木和最大,安东尼次之,邓肯第三,刘子光最小,被称作四弟。
扎木和曾经说过,刘子光是个勇士,草原上的汉子最敬佩勇士,和这样的人做安达,放心。
安东尼说,这个世界上我最感谢的有两个,一个是上帝,一个是刘子光,如果非要排个名次的话,刘子光的位置恐怕还要靠前一点,邓肯更加表示,自己的命是刘子光给的,以后刀山火海,全凭四弟一句话。
三个哥哥虽然都不是汉人,但是对中国文化颇有了解,都最喜欢听三国的评话,对桃园结义的段子最是推崇,扎木和当然不敢自居刘备,粗壮的身材,满脸坚硬的络腮胡子,到是和猛张飞有些形似。
安东尼是拉丁人,肌肉发达,在刘子光眼里,简直就是个施瓦辛格的翻版,黑人邓肯,爆发力极强,身材魁梧,非常有震撼力。
刘子光是最能和四弟赵云靠上谱的角色,虽然不是面如冠玉,唇红齿白,但也细腰乍背,相貌英挺。
四个人躲开看守的监视跑到矿井上面的小山上练功,逃跑是不可能的,四周有铁厂的卫队驻扎,看到逃跑者当场射杀,并且要追究所在小队的责任,实行连坐制度,一人逃跑处斩全小队,全小队逃跑处斩全中队,以此类推。
所以他们也根本不敢去想逃跑的事情。
刘子光的力气和反应速度已经很强了,但是武艺还稍逊一筹,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几个兄弟都是倾囊相授,安东尼以前在罗马做过角斗士,对徒手格斗和用兵器肉搏都很有心得,扎木和精通马术和箭术,暂时没有学习的道具,所以只能干讲些理论,顺便教些蒙古摔跤。
邓肯的功夫比较独特,身体柔韧性极强,弹跳力更是强的可怕,在树林中穿梭跳跃。
如同闪电,和刘子光在网上看的欧洲极限运动很类似,这样的功夫在中国就是力量型的轻功。
刘子光被兄弟们灌输着功夫,三个哥哥轮番上阵,和刘子光车**战,一会用树枝代替当刀剑格斗,一会摔跤,一会散打,哥哥们下手极重,要求也非常严格,幸而刘子光小时候就练过八极拳,踢腿拔筋扎马步都有一定的基础,所以进展很快。
四个人练习完躺在山石上休息,扎木和眯缝着眼睛说:“四弟,你已经练得差不多了,下回饭堂里和二大队那些家伙打架,你可以当先锋了。”
他们四人所在的奴隶大队经常和其他的奴隶大队发生斗殴,刘子光在斗殴中也得到不少实战经验。
刘子光没搭茬,仰天看着飞过的大雁,嘴里湿润了:“你们说,大雁是清蒸好还是红烧好?”
扎木和也看见了大雁,哼了一声说:“都不好,撒上辣椒面烤着吃最好。”
安东尼大喊:“野蛮的鞑靼人就知道烧烤,你怎么不说生吃呢?我赞成红烧。”
“粗俗的白人,大雁这种东西当然只能清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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