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殷夫人父亲是一个镖师。
殷夫人从小跟父亲习武,刀法精湛。
王凌和殷夫人等四个人找到一个空屋子,轮流睡觉,一直到天明。
王凌和殷夫人一块将其丈夫的头颅和骨骸搜集起来埋到后院一花池里。
王凌、殷夫人、张雪一人一把刀,余下的武器先藏起来。
王凌知道,现在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明年孙传庭十万秦军会被李自成打得大败,后年会攻破北京,崇祯会吊死,鞑子大败李自成后,占领了全部明土,杨州三日,嘉定三屠……从此华夏文明全面落后西方……。
殷夫人用贼兵剩下的米煮好了粥,喊王凌和孩子们来吃。
几个人吃的津津有味,多少天了,第一次吃到饱饭。
殷夫人道:“王公子,此地不是久留之地,一旦被饥民发现,我们东西保不住,甚至性命也保不住。”
王凌道:“夫人,真有这么严重吗?”
殷夫人道:“王公子,你如果到了开封城墙上的难民区,就知道我所言非虚,那里真是人间地狱,我亲眼见人们为了争夺从水里捞的一根木头,竟然死了六个人,水一退,我们必然被发现,到那时,那些吃了人的魔鬼会把我们撕吃了的。”
王凌听殷夫人这么一说,也是冷汗直冒,不由紧张道:“我们需要赶快离开这灾难之地。”
殷夫人问:“我们该向哪里逃?南边是一片黄水,北边是黄河,没有渡船过不去,往西是农民军的地盘,往东归德府也被农民军占领。”
王凌穿越前爱看历史小说,对这一时期的历史还是知道大概的。
往西,是农民军的天下,王凌可不想加入饥民大军,闯王大军的战法是先让饥民大军上去和官军拼消耗,然后才是正规军老营大军,就拿攻开封来说吧,闯王命令饥民大军每人去城墙上抠下一块砖算完成任务。
饥民大军为了不饿死,得拿命来换,冒着滚木擂石、金汁、箭矢的打击前来抠城墙,十有九死,侥幸抠了一块,便是命大,但下次命大不大只有天知道。
而且,空手而来者,执法队会毫不犹豫砍下他的脑袋。
王凌可不想去当早死鬼,况且,自己的小妹、殷夫人、张雪大概率会成为农民军将领的玩物,农民军都是草莽,可没有纪律可言。
往东进山东,到了山东总兵刘泽清的地盘,刘泽清得知周延儒要入阁,于去年二月到扬州拜见了周延儒,并奉上两万两黄金,周延儒欣然受之,刘派船全程护送周入京,而后,果然官复原职,而刘泽清对崇祯帝一贯是阳奉阴违,以保存自己实力为终极目标,这样一个混蛋,王凌是万万不会去找他混的。
往南去南京,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崇祯年代战争大部分都在北方打,水旱瘟疫等天灾也大部分发生在北方。
然而这里到南京千里迢迢,三个弱女子一个大男孩,值此兵荒马乱之时,徒步到南京,谈何容易!
往北去京师,王凌知道崇祯帝,崇祯可不知道他,再说了,崇祯在位十七年,除了干掉魏忠贤,其他的策略可没弄对一回,跟这样的皇帝,死了多少忠臣良将,唉!
明年轮到孙督师了。
想来想去,还是去南方混能保住命,但是弱小的自己,如何能先保住自己及亲人的命,这是当下王凌必须思考的问题。
不如自己也拉支队伍?上山当土匪也比当乱世百姓强啊!
乱世之中最不能当的便是小民啊!
只有任人宰割的命啊!
老子赖不好是武警学校毕业的,科班出身啊!
又是正儿八经的武警,妥妥的正规军,来到几百年前的大明,拉支队伍应该不成问题吧。
有了队伍,才能保命。
于是,王凌对殷夫人道:“夫人,不如我们也拉支队伍,投官军也好,投农民军也好,自己单干也好,甚至上山当土匪也好,总比饿死或让人当两脚羊吃了强。”
(未完待续)
她是天下第一神偷,可哪曾想,有一天她会被一个男人偷播了种。关键的关键是,怀胎八月辛辛苦苦生下的宝宝,竟然也被那个男人偷走,是可忍孰不可忍。时隔五年之后,成为娱乐巨星的她再次回归。男人,你欠我的,我要一步一步拿回来。开玩笑,她是谁,绝世神偷。...
空切反跑持球单挑,他是古典得分魔。技犯咆哮暴怒吐槽,他是天生火药桶。在这个全能为王的时代,顾羽说总得有人继承得分狂魔的衣钵,不是吗?当他打败一个又一个的对手,终于走到最高舞台的时候,站在对面的,是他的偶像,也是地球上最强的篮球手部分世界观继承全能篮板痴汉,新老朋友们,我们一起再一次,征服世界吧!龙记粥铺480957067,二十四小时营业中!...
...
佣兵之王重生之后获得透视异能。重回都市他游戏人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为了得到他不论是御姐警花萝莉,还是高傲清冷的女神,都要用尽手段。和他做朋友是你今生的幸运!和他做敌人是你前世造的孽!...
...
h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