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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谁?”
白彩云又用稚嫩的小手指指她。
“我是您的贴身丫鬟呐,我叫春花啊。”
“春花?好熟悉的名字……”
白彩云歪头似在回忆这个名字,突然想起来雷雨交加、大雨倾盆而下的那个傍晚,自己躺在棺材里,正是有一个叫春花的女子站在队伍里。
白彩云想了一会,然后很急迫的问道,“你们这儿有手机或者电话吗?”
她做了一个六的手势放在耳边。
春花看的满头雾水“小姐,您手抽筋了吗?”
“那你们这儿最大最有权的是谁?”
白彩云心中升起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最有权的当然是当今圣上啊!”
春花不假思索的回答。
“那现在是什么朝代?”
白彩云跳下凳子急问。
“宣朝永兴十五年啊。”
小姐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不仅不认识自己的亲哥哥,连现在是什么朝代都不知道呢?
难道得了失忆症?
白彩云倒吸一口凉气,不会吧?
自己居然从现代穿到古代来了!
而且还穿到了历史上经济、文化最繁华鼎盛的宣朝!
我的妈呀!
真是太刺激了,居然从棺材里爬出来了,摇身一变成了千金小姐了,嘿嘿嘿。
不过,一想起现代世界里面的自己的身体应该已经被火化,被妈妈亲手洒向了大海,那种悲哀真是无以言表。
她曾经选择刑侦作为自己的永生职业的时候,就料想过某一天,终究会死于非命,所以她时时刻刻都备好了牺牲了准备。
连遗书都准好了:尸体要火化,要把骨灰洒向大海,随波逐流。
春花看着小姐又盘腿坐在圆凳上,一会儿兴奋一会开心一会伤心难过一会泪流满面的。
看的她吃惊极了,这是犯了什么病?
春花看了一眼身后的的阳光,快到辰时了。
突然想起来,她是来督促小姐起床梳洗的,今日是正月十二,是府里学塾开课的日子,老爷吩咐过了,若是没醒,便让她继续休息;若小姐醒了就得让她来上课。
在当今朝代,虽不提倡女子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但是经过武后时期重用女官之风渐起,贵族中女子人家从五六岁起,便开始学习读书写字了。
读书写字、诵诗刻经、琴棋书画基本是显贵之家的子女享有的特权。
虽市井之中也有私塾建立,但教书先生参差不齐,大户人家们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去寒酸秀才建的私塾去学习呢?所以自得请功名加身,才高八斗的先生了。
府中请的先生是曾中过举人的一位青年男子,名曰杨先生。
他俊秀非常,谈吐儒雅,彬彬有礼。
春花有时候可羡慕小姐们了,能够和如此温儒尔雅,才华横溢,长的又如此俊俏的先生一起读书写字,真是想想都觉得和话本里面的情爱故事特别般配呢。
春花摇摇头走出幻想。
“小姐,我服侍你梳洗打扮吧,稍后便要去学塾上课了,今日三小姐、五小姐、六小姐都会一起来呢?”
白彩云皱眉,“春花,等一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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