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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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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勾搭着老人,往来敬酒,丝毫没有了先前的谨慎小心,像是寻到了期盼久矣的忘年交,又往嘴里塞了片腊肉,黝黑少年问道“老哥,为什么独自住在这片荒岭间,没有家人亲眷吗?”

    老人对着越朝阳啐骂道“我又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怎么会没有家人亲眷,我年少时,家境还算可以,父母都是炼气境的修士,放在小镇上,嘿,那也可算是有数的大户人家。”

    听着老人说到父母,诺罗不禁神色一黯,又马上恢复了原先的表情听老人继续说。

    “只是我从小也没吃过什么苦头,生性又胆小,虽然有着修炼资质,可实在不够长进,父母本来的期望久了也就淡了,只想着我能好好活着就好,后来还托人许了媒,娶了个商贾富户的独生女为妻,又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娃娃。

    可天下世事难料,虽然我父母拥有远高于世俗的权利,可依旧无法摆脱身上的责任,连年战事,终究也没能逃过得了宿命,先后在战场上死去。”

    老人长叹一口气,越朝阳遥望窗外又饮了一大口酒,何以解忧,唯有深醉。

    诺罗小心的为老人倒了一杯酒问道“那后来呢。”

    老人看了看眼前的酒杯道“像我这般出生大户的人家,父母健在之时,各类杂役开销,人情往来无需我来担忧,女儿也是早早被山上仙师纳为弟子,可父母不在之时,支撑诺大家业的担子也自然落到了我的头上。

    父母曾经为我做过打算,若只是我一人,闲做个富家翁倒也不难,只是女儿在山上求学,每日的花费都是山下人无法想象的数字,为了不影响女儿求学,我索性变卖了家产,将所有积蓄预留的法宝都寄给了女儿,自己跟着妻子住到了老丈人家。”

    越朝阳拍了拍老头的背道“老哥想你现在这样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当了入赘女婿日子不好过吧?”

    老人敬了越朝阳一杯,然后开口道“其实也怨不得别人,我本就是闲散懦弱之人,上山之前唯一做过的累活,不过是为女儿酿的女儿红,和铲土埋酒这一件累活。

    初入老丈人家的时候,老丈人也并未给我颜色看,而是将我视为亲子,带我游走商场,与人应酬做些买卖,只怪自己的性格向来气比天高,处处与人相争。

    到最后妻子再也忍受不了我不够圆滑的性子,老丈人也不再对我抱有期望,一日饭后说了几句冲嘴话,我就忍不住离了家门,躲进了山里。”

    越朝阳满脸不信道“老哥你可别糊弄我了,就你这家世,几句话的苦头你都吃不了,进山居住,可不得更难?”

    老人皎洁一笑,和越朝阳碰了碰杯道“初时不要说你了,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熬不过一天就得乖乖回去,可等我躲在山里一天饿的肚子直响,实在被逼无奈准备回去的时候,一只野兔子撞到了我脸上,你说巧不巧,这就是命。

    我抓了那只兔子,用随身携带的火石烤了火,想起第一次烤兔子,皮没剥干净,内脏也没处理,却是我吃的最为开心的一天,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自己亲手解决的温饱。

    后来妻子也来山上找过我,只是我对山下的一切真是怕了,感情也淡了,之后一住就是几十年,连女儿于上山俊彦结为道侣的那天我都没去,只是女儿将这坛子我亲手埋下的酒水,托人捎上了山,也幸得你们两来,我才能喝到。”

    越朝阳听完,认真的对着老人道“老哥当真不下山啊?也不想儿女不想去看看?”

    老人放下酒杯自嘲道“我就是胆小,想当然是想的,只是前半辈子一直有父母在头上遮挡着风雨,等我自己面对风雨的时候,才发现,这山间走兽,都不及人心可怕,青山绿水,也比山下灯火通明要美。

    哪天油尽灯枯了,可能是走在山间,也可能躺在这床上,说没就没了,也不用找人照料,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也好,你看山下人人在争,最后争到了个什么,争得到的欢快一时,争不到的再把桎梏传交给儿女,我这一辈子也算应了那句,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足矣。”

    老人说完地上一躺,打起呼来,越朝阳也是把酒杯一丢,扑在兽皮上沉沉睡去。

    诺罗小心给两人扶正睡姿盖好被子,看向窗外月光下一片银霜的雪地,怎么先前就没好好看一眼呢。

    嘴上轻叹了一句天寒霜雪繁,游子有所之,然后拿出一卷稿纸,想起那个名为清岚的妖媚狐妖,和她要求记下的人名及故事,轻轻提笔在稿纸上写下了胡庆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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