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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很久之前的两个故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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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晖的往事)

    下班之后的许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开始思考自己的生活。

    他很不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

    麻木,无聊,没有激情,每天只是两点一线的生活,上班,下班。存在的目的就好像只为了活而活。

    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小时候,他看过很多的书,很多的童话,很多的故事。

    他羡慕故事中的人物,生活充满惊险刺激,或者丰富多彩,有着自己明确的目标,他们会为了这种明确的目标努力奋斗,而在追逐目标的过程之中的那种充实而充满激情的生活,正是自己最最羡慕的东西。

    在成长的过程之中,他一直在憧憬着这种生活,希望自己的人生之中充满了这种不确定性的,激情的,充实的生活。他人为自己就算不会像故事中的人物那样丰富多彩,但最起码应该会每天过的舒自己的心。

    看看现在,自己过得像一具行尸走肉。

    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吃饭上厕所睡觉起床,在上班下班。

    工厂之中按照固定运行程序运转的机器。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这样才能在社会之中通过努力出人头地。但许晖的志向并不在此,因此在工作之中也只是安于现状,每天干完自己的工作之后就不会把自己多余的精力放在工作之中。

    我并不喜欢自己现在的工作,纯粹是为了能活下去,那就不需要将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应该把自己多余的精力放在自己喜欢的事物当中。

    他也知道这种思想并不正确,也并不是他没有上进心。他很固执,不喜欢的东西就是不值得投入过多。

    但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把多余的精力放在什么东西上面。

    许晖很聪明,学东西很快,很有才华。

    他有一段时间很喜欢音乐。他买了一个吉他,很快就学会了如何弹吉他。

    吉他学会了,就开始学习其他的乐器,钢琴,电吉他,架子鼓,甚至连小提琴他都学会了。

    这些东西都学会了,许晖心中的成就感可想而知。

    但很快,这种热情就再次熄灭。他发现这些并不是他所真正热爱的东西。

    也得亏他现在的工作的薪水能支持他的业余爱好的挑费。

    在一段时间的无所事事之后,他又喜欢上了写作,于是便开始了大量阅读。这也是他小时候便有的爱好。自己曾经在初中的时候,写过一部中篇小说,15万字,一个少年在幻想世界中四处冒险的青年读物。在父亲的帮助下,小说出版了,销量也还算是比较乐观,但许晖很快就在自己的小说中发现很多的不足,在自己看来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一个本应少年成名的作家就此销声匿迹了。

    这次他又重拾起少年时期的梦想,开始希望通过大量的阅读来增长自己的见识,文笔,知识,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风格。

    他的中篇小说在某论坛上连载,不出自己所料,自己的小说受到了好评,也有出版社希望洽谈小说的出版事宜。

    许晖少年时代的思想再次涌现,他又开始觉得自己的小说不太尽自己之意,要是这种东西广为流传的话,那未来一个更加完美的的自己看到现在自己创造出的自己都看不下去的东西,一定会羞愧难当。他感觉文字依然无法表达自己内心之中的真正所想。

    他拒绝了出版社的提议,也停止了论坛的连载。

    那么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是什么呢?

    既然文字无法表达自己内心所想,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线条与颜色的结合来展现呢?

    于是他又开始学习绘画。

    他有想要成为一个漫画家,漫画应该能很完美的表达自己对心中世界的向往吧。

    于是他开始在工作与业余生活之中来回切换,在生活与心中追求只来回切换。

    学习的过程往往很枯燥,也会慢慢消磨最初学习的目的。

    用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完全掌握了绘画的技巧,然后他就慢慢讲自己心中的一些故事用绘画表现了出来。但当他真正掌握了这项技能后,突然发现,自己反而无法用绘画完美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了。

    自己到底追求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完美生活呢?明明自己已经很充实了,感兴趣的东西都已经完美掌握了,却依然感觉到自己很空虚。就像是一包袋装薯片,看着里面很充实,实际打开后,却发现里面大部分都是空气。

    自己到底想要追求什么呢?

    空有一身的才华,却不知道到底要用这些东西做些什么。

    于是许晖就又陷入了毫无生机的枯燥生活之中的死循环了。

    生活再次失去了目标。

    方小明,孙现,杨阳和许晖是很好的朋友,许晖也经常和别人聊天的时候提起“我的几个好兄弟”,几个人的关系也真的就和兄弟一般。

    许晖平常不太喜欢与别人交流,这三个人就是许晖唯一几个肯展露一部分内心的人。他经常会和这三个人吐露心中的酸楚,困惑。

    方小明比较憨厚,虽然经常会口无遮拦的指出许晖思想中的某些错误,但许晖知道,这都是为了他好。生活方面也比较有规划,目前是几个兄弟中唯一一个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的人。

    杨阳这个人比较就是闷葫芦一个,平常也不太喜欢说话,但是有一个优点,就是比较善于倾听,周围的朋友非常喜欢找他说话,大家都非常喜欢这个耐心的倾听者。但是这个家伙就是喜欢买各种名牌,模型,手办,是个十足的消费主义者,月光族。现在他的公寓里摆满了各种玩具,文玩,没什么用的装饰品。

    孙现为人比较活泼,毒舌,热爱吐槽,调侃他人,富有幽默感,善于交际,同时,也是一个十分值得信赖的人,仗义,有什么事情拜托他保准会办的妥妥帖帖。不过这个人有一个缺点,就是比较好色,一年之内换了5个女朋友。一个十分有女人缘的人,好像他的身边从来都不会缺女人。这遭到几个人之间的嫉妒和仇视。

    深夜,北京,音乐串吧,吧台上,一个驻台男歌手在吧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最近突然爆火的“成都”,忘乎所以。不过,好像并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陶醉于音乐的歌手,都在专注于自己餐桌前成山的肉串,下酒菜和或满或空的啤酒瓶。

    许晖在旁边用钢琴给驻唱歌手单调的吉他伴奏着,曲毕,驻唱歌手礼貌地向许晖表示感谢,许晖也礼貌的回敬了对方的感谢,走下吧台,回到自己的桌位。

    “嘿,还别说,你还真有才,练钢琴都会弹,啥时候练的?”孙现大大咧咧的对许晖进行了评价。

    “谁像你们几个似的,成天闲着没事要不是泡妞,逛早市,要不就是待在家里昏天黑地的打游戏,我用你们浪费的这点时间都能学不少东西。”许晖咕嘟一声灌下一大杯啤酒。

    “是是是,就你有才,有内涵,你接下来要学啥?外语?雕刻?还是什么高端的东西?”孙现抓起一根肉串囫囵吞下,又猛灌了一口啤酒,打了一个响亮的嗝。

    “哎,现在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都会了,反而觉得更加空虚了。”

    方小明这时候搭话了:“你学这么多东西有啥用,你也不用这些学的东西去做些啥,那这不白学了么?”方小明一下就点到了正题。

    “我也不知道我学这些东西干什么,我只知道我这脑子里必须要有点什么,想点什么,就是不能闲下来。于是就是一直学一直学,我想着我学会这些东西之后应该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吧,结果还是一无所获,现在这些东西就好像是把我原本像空壳一样的思想外面的那一层空壳变得更大了,反而更空虚了。”

    “你这就是闲的,对,你本来就是闲的,不然也不会去学这些有的没的。”方小明说道。

    “对,就是闲的,你脑子里成天都是那些有的没的,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只怕你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看你还是给你的脑子放松一段时间吧,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享受当下,没事找个妹子调调情,拉拉手,然后在那什么什么,对吧,保准你一下子就找到人生的乐趣了,哈哈。”孙现又开始开黄腔了。

    许晖拿一个煮花生可扔向孙现:“你以为谁都跟你这个脑子长到下面,大脑被精虫取代的家伙似的,你活着就是为了播种的是么?”

    “那还能是为了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繁衍的么?”

    “那怎么不见你子孙满堂啊?”

    “靠,现在就子孙满堂我还怎么耕其他的田啊,你别看我现在好像过的很潇洒似的,其实啊,我内心也再向往一个美满的爱情,一个像春天一样甜蜜美好的爱情。”

    “哼,那你可天天都是春天,就没有冬天的时候。”许晖打趣道。

    “那你要不要挑战一下同时谈几个女朋友呀。”方小明怂恿孙现。

    “得了吧,一次一个就好了,你是不知道女人的可怕,温顺的时候就像猫咪,一旦触碰底线就变成了母狮子,可怕得很。”

    “照你这么说你还是干过这种事情。”一直没说话的杨阳这时候说话了,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期待,就像是一个在听老奶奶讲故事的小孩一样。

    “哎,这就说来话长了,想当初...”孙现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起自己当年的感情史,脸上的表情带满了夸耀时的的骄傲。

    “行了行了可以了,我们都知道你是情场老手了,不要再讲了,也请你考虑一下我们这群单身汉,你这样是会没朋友的。”方小明及时打住了孙现连珠炮似的话。

    “我这不是有你们这几个朋友么。”

    “哈哈哈哈......”几个好朋友没心没肺的同时放声大笑。

    许晖也开始考虑起来孙现的话。

    的确,自己到现在还没有谈过恋爱,也完全不知道谈恋爱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每次看着孙现带着不同的女朋友出现在他们面前时,总是从他们身上感觉到一种很特别的感受,总是感觉他们好像每一种特别的甜蜜的幸福所笼罩。只是,他很鄙夷孙现这种隔三差五就换一个的行为。他认为,感情就应该是长久并且专一的,像他这种只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谈的恋爱完全不牢靠,并且他谈恋爱就好像是只是为了满足**,感情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完全就是玷污了爱情这两个字。如果他要是谈恋爱的话,希望是那种真正心与心之间的零距离的感情,那种纯洁的没有掺杂那种污秽思想的爱情,那种追求心灵沟通和理性的精神上的纯洁的完美的爱情,而不是孙现的这种只是实现了躯体之上的按照孙现所说的-18厘米距离的爱情。他希望自己的她是一个能真正理解连许晖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到底追求什么的一个灵魂上的伴侣。这也就是许晖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轻易踏出这一步原因。他还没有找到这个人。

    自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呢?

    (陈天路的故事)

    他是皇帝,虽然他自己不这么认为,但是他的部下却早已将早已私下用这个称呼来形容他了,并将这个称呼传递给了整个新州市的地下世界,甚至连机关人员都知道了这个称呼。

    地下世界的皇帝。他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称呼,感觉自己就像是个霸道的独裁者。不过,只要这个称呼能够有效的帮助他压制一切威胁到他统御的力量。

    没错,就是统御,他统御着整个新州市的地下势力。

    阳光下,他是一个光鲜的地产大亨;阴影下,他掌管着城市的黑暗面。

    城市之中不光要有机关的管理,毕竟阳光并不能总是照到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因此,也必须存在着另一种掌控势力,确保这座城市在暗影之下的其它黑暗玷污、侵蚀。

    他就是掌管这个阴暗角落的人。

    他热爱这座城市。

    陈天路是土生土长的新州人,从小就在这座城市上学,生活,成长,从他5岁能记事开始,30多年来,他见证了这座城市的成长,迈入繁华的过程,成为国内主要的经济中心的每一步。

    身为新州人,他倍感骄傲。因此他更爱这座城市了,如果可能,他甚至愿意为这座城市付出自己的一切,哪怕最后身处城市的阴影也在所不惜。

    他看见的也并不全是城市的光鲜的一面,在自己还是个小人物的时候,他就已经见识到了城市黑暗的角落。这也是只用他这种小人物才能见到的黑暗。

    他还记得,大二那年,几个朋友一起去一个不算是很大的非正规舞厅消遣,这也是他们这种身份的人在自己消费能力之下能来的地方。这是几个朋友在周末的固定活动,约上三五好友,带上几个辣妹,在灯红酒绿的舞池之中忘我摇摆。这是他最喜欢的部分。

    一曲舞毕,满身大汗的陈天路和自己现在的女朋友回到几个人包下的桌子,搂着女朋友付春雅在哪里卿卿我我。

    “臭驴”叶马渡拿着一打酒走了过来。这个外号是怎么来的呢,叶马渡脾气非常的倔,又臭又倔,不光倔,还斤斤计较,几个朋友平常出去活动,只要一让他买个东西,都得实行“AA制”,绝对不能对自己造成任何的经济损失,绝对不能吃亏。“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接下来接二连三的肯定都会让我自己掏钱给你们买东西,我绝对不会养成你们这种臭毛病。”这是他的原话。虽说不会让自己吃亏,但也绝对不会让其他朋友吃亏,他也不会占朋友之间的便宜。

    “一人三瓶,一共十八瓶。付钱吧。”

    “嘿,还真会算,你这样不去做买卖真是屈才了。”说话的人叫候镇,嘴特别大,当然他也挺对的其他这张嘴,牙尖嘴利,就喜欢逞口舌之快,大家都喜欢叫他“嘴哥”。

    “做不做生意的不重要,先把这次钱给付了。”叶马渡伸手要钱。

    几个朋友把钱付给了他。

    随后几个人开始推杯换盏,很快就喝完了自己的酒。桌子上还剩下三瓶。

    “马杜这家伙干嘛去了?打一进来人就不见影了,要不他的就我们给喝了吧。”侯镇说着就把手伸向剩下的三瓶酒。

    陈天路这时候出手打了一下候镇的手:“去去去,别趁人家不在就像占人家的便宜,我去找找他,小雅,你看着这家伙,别把马杜的酒给喝了,要不人家回来不得急眼。”

    “嗯嗯,你去吧,我会看着这个家伙的。”

    现在正是夜生活最繁华的时刻,舞厅里人头攒动,想要在这么多人里面找一个人实在是不容易。期间,好机会都认错了人,一拍对方的肩膀,人家一回头才发现只是身材着装相似的陌生人,十分尴尬,连连点头说着对不起,离开。

    “这王八蛋到底跑哪去了?这半天都不见踪影,一会找到了非得让他把这次的消费给报销了。”费了半天时间都找不到人的陈天路有点恼怒了,嘴里也不停咒骂着。

    刚刚喝的酒此刻也有了反应,陈天路只觉得膀胱有些肿胀痛,现在也顾不得找人了,先优先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才是要紧之事。

    去厕所的途中,经过一间包房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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